【资料图】
尊敬的各位领导:
您们好!
本人孙月红,系鄂FT8L36车主,于2021年4月17日晚驾驶车辆在上安线1243公里966米因超速被子眼抓拍。
当时图片采集了两张图片,其中有一张只拍到车的后半部。我咨询了相关部门,第二张照片没有车头车牌车标全景,没有拍到车辆信息和驾驶员特征,无法证明是本人车辆,是不能用于作为取证证据的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《道路安全图像取证》,必须要两张及两张以上的车辆全景图,包含清晰完整的机动车前部全景及号牌才能作为证据。在此提起申诉,希望能撤销此罚单。请领导们酌情处理,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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